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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会客厅》2007年12月27日下午与您有约

关注《劳动合同法》解读新法要点

  2008年1月1日,倍受关注的新《劳动合同法》将正式施行。这部新法对劳动合同订立、解除有哪些规定,会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什么影响?劳资双方对新法又有怎样的期许?……2007年12月27日下午3时30分,来自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河南大鑫律师事务所的两位法律专家将作客《22楼会客厅》,与广大网民在线交流,为大家解读新的《劳动合同法》

   届时,欢迎读者和网友登录洛阳新闻网或发送手机短信参与在线交流,提出自己的疑问和看法。具体参与办法为:从洛阳新闻网首页公告板进入直播页面提交留言;移动用户和小灵通用户编辑短信“W22+留言内容”发送至10620379(每条短信费用0.5元,不含通信费)提交问题留言。

 嘉宾介绍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高卫忠 副局长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       翟振东 科 长
 河南大鑫律师事务所         王红举 主 任
 河南大鑫律师事务所         刘云峰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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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时间:2007年12月27日15:30
现场速录:洛阳亚伟电脑速录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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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大鑫律师事务所简介

  河南大鑫律师事务所于1995年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2000年4月,经司法部核准更名为大鑫律师事务所,该所现有专职律师22名和10名助理律师,所内设有诉讼仲裁部、非诉讼调查部、房地产及金融投资部和一个业务指导委员会。担任着66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专职律师平均年龄33岁,1996年、1998年、2000年三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01年3月又被中共洛阳市委政法委授予2000年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同月又被洛阳市文明委授予“热爱古都、争辉洛阳”先进单位,2001年12月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2002年元月又被洛阳市文明委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03年元月荣立洛阳市司法系统三等奖一次,2004的在全市司法系统《十岗百优》评比中获奖,2004年获司法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6年获河南省司法厅先进集体称号。

  该所针对目前律师办案单枪匹马、各自为战、律师所不能发展壮大的弊端。开辟了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路子,这就是发扬团队精神,以提倡人才、人和为根本,实行团结协作、专业分工。一方面通过不断加强所内建设,促使律师事务所上规模上档次,一方面大力引进培养人才,专职律师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文化程度,有2名法律硕士研究生。

  大鑫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先后办理了多起在国内外具有影响的案件。在刑事方面如1998年迟建国驴肉汤投毒造成108人中毒案;1999年金祥武在电子游戏厅杀死两名小学生案,此案江泽民总书记亲自作过批示;在民事代理方面如2000年洛阳东都商厦12·25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09人遇难和东都商厦讨回高达2150万元的赔偿金的事故处理工作;洛阳博士生嫖娼被害等震惊全国的大案。在房地产领域作为多家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为我市房地产的发展作出的成绩受到业界的好评。

  该所办公条件在河南律师界堪称一流。律师两人一间办公室,每个房间都配有沙发、皮椅、写字台、空调、直拨电话、电脑,并建有专门的资料室,可实现网上查寻,70%的律师拥有汽车。

  2006年我所成功改制后,在新任主任王洪举律师带领下,除巩固我们在诉讼仲裁领域、企业改制、破产清算领域的优势外,加紧开拓金融系统的业务,相继与中国信达、长城、东方三家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建立了常年法律服务关系,并代理上述三公司清收并处置在洛阳范围内的不良资产,并取得了非凡的业绩。2006年我所业务创收突破300万元。

大鑫的宗旨
超前、务实、至诚、优质,在执业过程中寻求和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最大化是大鑫秉承的第一宗旨。

大鑫的基本理念
团队精神和专业品质是大鑫律师坚持的基本理念,也是大鑫建立、生存、发展的基石,大鑫在工作模式、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的设计和实施上,在律师队伍实现每一位员工为每一位客户服务的每一环节都能够体现团队精神,彰显专业品质。

  本所向规模所发展的进程,还在不断地跨越,我们深信高度专业化、知识化的律师群体、快速迅捷的工作效率,全方位的运作手段和勤勉敬业的精神,将为社会各界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个人简介

  王洪举 河南大鑫律师事务所主任。  河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洛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专家组成员,洛阳市十佳律师。在非诉讼、金融、合同法方面有专长,多次在全国有影响的报刊上发表论文,目前操作三十余家洛阳市企业破产、改制工作。承办了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多起,有国家机关、大型企业的工作经验,在民商法领域具有十分丰富的经验。
在“12·25”东都商厦火灾事件的处理工作中作为政府律师顾问团的材料组组长,参与该举世闻名事件的处理。在江总书记亲自批示的“12·29”洛阳电子游戏厅特大杀人焚尸案中作为金祥玉的辩护人参与诉讼,中央一套予以直播。在被誉为“中华民工第一人”王凤兴诉郑州银基商贸城名誉侵权一案中作为王凤兴的代理人参与诉讼,并最终胜诉,《今日说法》栏目转播。在办理绿色量贩一案中,系洛阳市政府成立的工作组成员,在该律师主持工作下,涉案的4000多万元妥善解决处理,没有引发社会振荡,实现平稳着陆,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获得市政府领导的首肯。在每年的法律服务过程中,与各级法院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在必要时可协调、调解多方面积极力量保障案例法律事务的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13949259111  传 真:0379-63332186  E-mail: whjdx@126.com

  刘云峰 河南大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1988年从事律师工作,在企业改制、企业破产、企业并购、资产重组、融资、合同、房地产、矿业、劳动等领域有很深的造诣,多次作为特邀嘉宾作客电视台,多次在全国有影响的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现已出版《现代企业经营与法商实务》等两部著作(合著,均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在非诉讼业务领域有丰富的经验,曾作为相对方代理人与付笛声等影视红星进行合作谈判,曾作为首席谈判代表负责与台湾大律师就东都商厦11·25火灾民事方面谈判。被市、区两级法院指定为东都商厦、石化管件厂等十几家破产企业的清算组长或副组长,负责破产案件的全面工作。在我市律师界享有极高的赞誉。
联系电话: 13353991968 传 真:0379-6333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