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洛阳“奥运宝贝”系列选拔赛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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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 
出生日期
学历
职业
身高cm
才艺
认知途径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兴趣爱好
工作单位/学校
参赛口号
个人履历(不超过200字)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各项内容属实(并同意报名细则所述之全部内容),如有不实,本人要对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1.参赛者的姓名、形象、声明(陈述)都可能被拍摄及在现有的全球媒体(或今后出现的媒体)播出。以上这些资料的使用取决于主办方-洛阳市体育局。另外,参赛者同意大会承办方使用参赛者本人参赛过程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参赛者的一切个人及参赛资料有可能在全球媒体的广告或节目中出现,包括(不仅限于)电视、报刊杂志、广播及互联网;
    2.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应服从主办方-洛阳市体育局的安排和管理,如有违反者,承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参赛者负责;
    3.参赛者完全理解并同意所有的条款规定及自己的权利。包括(不仅限于)版权等内容。在参赛过程中,全程的一切内容及其更新、发展,洛阳市体育局享有版权。所有内容将有可能在全球任何地域及媒体出现(不论是现有的还是即将出现的媒体),并不获得任何报酬;
    4.参赛者的选择权完全属于洛阳市体育局及其委任之评委,最终结果定出后,落选者没有权利做出任何上诉等行为;
    5.任何参赛者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权利制止或中断活动的发展、制作及宣传,任何由此引起的纠纷及造成的损失都由责任方(参赛者)向主办方-洛阳市体育局做出赔偿;
    6.如果本协议中任何条款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则此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的生效;
    7.承办方拥有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并可随时修订参赛条款及赛制,而毋需事先通知及解释;
    8.承办方及赞助商的家属或员工都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9.任何签订协议而违约者将直接交由法院处理,并赔偿承办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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