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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发委“让游客满意在洛阳”活动实施方案


    为打造洛阳旅游的服务品牌,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氛围,以优质的服务迎接第二届河洛文化旅游节到来,实现我市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决定在全市旅游系统和窗口行业开展“让游客满意在洛阳”诚信服务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打造“和谐洛阳、诚信旅游”为目标,以“让游客满意在洛阳”为主题,努力提高旅游行业的服务质量,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和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并使之成为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二、目的意义
    “让游客满意在洛阳”活动,是打造“和谐洛阳、诚信旅游”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优秀旅游城市综合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塑造旅游目的地形象和扩大国内外影响的重要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这一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进一步规范洛阳旅游的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洛阳旅游的经营环境,进一步提升洛阳旅游的产业品质,进一步增强洛阳旅游的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确立洛阳旅游在国内外市场上的重要地位。坚持不懈地将这一活动开展下去,这对于我市实施“引客入洛”工程和实现“旅游强市”目标,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意义。
    三、组织领导
    成立“让游客满意在洛阳”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魏立峰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李振刚 市旅游景区协会会长
    李振奇 市旅游局副局长
    刘宏道 市交通局运管处处长
    成 员: 洪关建 市旅行社业协会会长
    崔福山 市旅游饭店业协会会长
    王俊国 市旅游局人事科科长
    杨同德 市旅游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路 毅 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让游客满意在洛阳”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路毅任主任,尚维平、宋海平、张运沛、王秉杰任副主任;成员:齐鲁、程慧、张旭、孙亚峰。
    四、活动安排
    (一) 活动主题:“让游客满意在洛阳”主题宣传口号:
    1、不让一位游客在洛阳受到委屈,不让一位游客来洛阳留下遗憾;
    2、人人是旅游形象,处处是旅游环境;
    3、文明古都,人人争当文明使者;旅游名城,处处彰显旅游风采;
    4、让游客满意在洛阳,是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
    (二)活动时间与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2005年8月1日—8月20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领导小组组织旅游系统和窗口行业召开“让游客满意在洛阳”动员大会,市属主流媒体和洛阳旅游网进行大密度地宣传报道。
    2、具体实施阶段(2005年8月21日—11月30日)
    旅游系统和窗口行业各有关单位,按照活动分工和工作部署抓好落实。各旅行社、导游人员、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企业和出租汽车公司,严格按照诚信服务规范内容开展活动。
    3、检查验收阶段(2005年12月1日——12月15日)
    领导小组除组织有关人员对活动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外,在活动后期重点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给予物质奖励。
    五、活动的质量规范
    (一)旅行社服务规范
    市属各国际、国内旅行社,要严格执行《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文明经营、热情服务,规范操作,奉行诚信,加强行业自律,履行协会会员义务,遵守社会公德,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洛阳旅游的形象,维护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二)导游人员诚信服务规范
    全市导游人员要按照《导游服务质量》规定,认真做好旅游接待服务工作,严格按照旅游行程安排游览活动,积极向旅游者宣讲导游员诚信服务承诺内容。认真讲解、热情服务、举止文明。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抵制旅游中的不良风气,不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与黄、赌、毒等活动项目;讲解中不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并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习惯。要适时提醒旅游者在游览过程中的安全事项,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三)旅游星级饭店诚信服务规范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要严格执行《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服务质量标准,做到服务质量与星级标准相匹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不受损失。
    (四)旅游景区(点)诚信服务规范
    市属各景区(点)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奉行诚信经营、信守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承诺,不擅自增减服务项目,不随便降低服务标准,要文明经营,保持景区(点)内的环境整洁、卫生、优美、和谐,积极倡导有益身心健康的旅游消费活动,杜绝不健康、低级趣味和庸俗的旅游娱乐活动;积极举报旅游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加强景点配套服务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五)旅游车船(出租车)企业诚信服务规范
    全市所有旅游车船(出租车)服务企业及服务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积极开展诚信承诺服务、认真履行服务合同。要保持旅游车船整洁,车况良好,杜绝安全隐患。安全行驶,不酒后开车(船),不疲劳开车(船),举止文明,热情礼貌。为旅游者营造良好舒适的旅游交通乘车(船)环境,积极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六、活动任务分工
    1、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第23届洛阳牡丹花会游客反映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5〕53号)的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务求实效,按期保质完成规定的整改任务,为第二届河洛文化旅游节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进我市旅游业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再上新台阶。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详见洛政办〔2005〕53号)
    2、市属各新闻媒体要制定出“让游客满意在洛阳”活动宣传计划。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广播电视报要辟出版面介绍活动开展情况,洛阳电视台、洛阳人民广播电台要定期推出专题节目,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洛阳日报社
    3、加大对旅游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建立旅游综合执法机构,加强联合执法。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活动,依法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活动及旅游星级饭店、旅游车船等环节中存在的扰乱市场秩序,服务不规范的问题,集中整治景区(点)周边环境,杜绝尾追兜售、强买强卖、店外经营、价格欺诈、封建迷信现象。全面规范旅游市场,大力优化旅游环境,切实维护旅游经营者和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建委 市旅游局 市公安局 市工商局 市税务局 市卫生局 市文化局 市物价局 市技术监督局
    4、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指挥和具体实施工作,负责与各协办单位的协调联络等项工作;要设立活动热线咨询服务电话和旅游者投诉专线电话,要专人专门负责;要及时汇总并处理活动期间的信息资料数据;要组织好动员大会、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活动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5、旅游行业各专业协会要切实搞好对本行业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要整理出各自行业的规范性服务标准和落实措施,于8月3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配合各项活动的开展和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责成各专业旅游协会落实
    七、活动要求
    1、领导小组为本次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指挥得力,协调有力,注重实效,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2、各责任单位要依据本方案,迅速进入工作状态,要研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则和工作分工责任制度。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各司其职,扎扎实实地做好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
    3、市属各主流媒体要树立发展大旅游,宣传大旅游,服务大旅游的全局意识,要发挥各自的职能和优势,积极参与和配合本次活动的开展,要为本次活动创造一个良好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的氛围。